月薪4000工伤10级赔多少钱
月薪4000工伤10级赔多少钱? 工伤认定是以你的劳动关系为准的,确定工伤的前提下,缴纳社保的由社保报销赔付,没缴纳社保的,由公司负责赔付。那么月薪4000工伤10级赔多少钱?
一个月工资是4000元,工伤10级的话能赔偿28000元。因为工伤10级的赔偿金额就是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如果你是工伤10级的话,就能够获得28,000元的赔偿金。
一、 关于工伤
很多人在用人单位劳动时会受工伤,那么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了事故伤残和患职业病,以及因为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
有相关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了事故伤害的,就会被认定为是工伤,那么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
一旦被认定为是工伤的话,就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情来得到不同的赔付。但有些情况是不属于工伤的,比如说劳动者因为故意犯罪而发生的意外事故,不能够算作工伤,或者劳动者因为醉酒、吸毒发生的意外事故,同样也不能算作工伤。自残和自杀也不是工伤。
二、 工伤赔偿流程
如果受工伤了,那么赔偿的流程也是要走的。首先职工或者是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向统筹的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在填写相关的资料的时候是不能够有虚假信息的,工商一旦认定之后,那么用人单位以及工伤职工或者是及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会通过这些申请鉴定确定伤残等。最后一旦确定了劳动职工的伤残等级,就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赔付。
综上所述,工伤有相应的等级,不是说你说是多少级就是多少级,而是要去申请工伤的赔偿流程,然后相关的部门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鉴定属于几级工伤。
月薪4000工伤10级赔多少钱
如果受伤员工被认定为10级伤残,主要赔偿如下: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为7个月工资;
2、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职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伤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1)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2)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工受伤老板不谈赔偿怎么办
1、先在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完办理出院手续后带上身份证到资料科或者病案室打印所有住院资料。
2、三个月后带上资料到有资质的鉴定中心去做三期后期评定,如果可以做伤残的六个月后再做一个伤残评定。
3、如果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要去劳动保障部门做劳务关系仲裁,确定劳务关系。再劳务部门申请公司赔偿。协商不妥的再到法院诉讼。
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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