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么证明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怎么证明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家庭成员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准,下面分享家庭暴力怎么证明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最常见的暴力殴打行为
在这一类的家庭暴力中,通常都是男方对女方的殴打行为。在这类的家庭暴力中,表现形式通常是丈夫在情绪激动或者酒后对妻子进行暴力侵害,并对妻子的身体照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所以在家庭暴力之后对家暴的认定方式一般是通过被害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认定,这个证据通常包括被害人主动到医院进行的验伤报告,或者收集的录音、录像以及聊天记录等等。所以保留证据是最重要的事情,这对家暴的认定以及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让人崩溃的家庭冷暴力
相关的法律条款中也提到,精神上的伤害也被列入到家庭暴力的范围。我们见得比较多的案例就是其中一方对另外一方用冷暴力的方式,使对方的精神遭到伤害,甚至是到崩溃的程度。
然而这种家庭暴力,由于没有在身体上造成什么明显的伤害,往往会被人们忽视,甚至被害者本人有时候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属于家庭暴力,并且不能够引起重视。
其实冷暴力对被害人的伤害有时候是更大的,它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严重的打击,在这过程中家暴者,往往还会用各种方式来贬低被害人,直到精神奔溃。所以我们必须引起重视。
限制人身自由的另类暴力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力,在有的情况下,家暴者可能通过经济封锁,强制拘禁甚至是捆绑的方式限制家人的人身自由。其实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被害者本人也要时刻警惕,有时候伤害总是不经意间就发生了。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应当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和家庭暴力说不,并坚决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人身自由不受到侵害。
一、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在离婚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那么,家庭暴力怎样证明呢?因为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仅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场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证据,才能被法庭所采纳呢?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总之,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实质上是一个复原家庭暴力原状的过程。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只要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举证合法,程序完备,都可以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时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
比如说,仅仅是软组织轻微挫伤,或者说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次数有不是很多,很难让法院定性为家庭暴力。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
三、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做?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
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3.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还应该包括家庭冷暴力,而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了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通常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另外,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那么,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呢?
遇到家暴,受害者一定不要忍让和纵容,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求助。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
那么,哪些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庭暴力?
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
受害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当时不能报警,也要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报警,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二)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会提供伤情鉴定申请,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害人没有报警,自己去医院治疗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医院为你进行伤情鉴定;
开具鉴定证明,但这种情况下的伤情鉴定结果的证明效力比较低,施暴方会以受害方自己造成损害后果作为抗辩理由。因此最好是在报警之后到警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医院的伤情报告
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保存好,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此外,还可以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受伤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四)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往往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实施暴力行为,因此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会有悔过表现。这时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施暴方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的细节,并保证日后不再出现施暴行为。除了书面的保证书,受害人还可以将施暴方悔过时的谈话进行录音。
此外,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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