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对女方有利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对女方有利,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适用的法律,应与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同,双方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协商处理。看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对女方有利。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方条件好,母亲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此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男女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男女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男或随女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男女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男女双方同居分手,除了财产分割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对两岁以下的子女,应当是女方抚养,双方在抚养权上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一般孩子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过错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子女抚养权问题应考虑的因素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
故非婚生子女,可以参照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未婚生子将会面临的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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