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员工交社保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没给员工交社保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无论怎么样,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社保是每个公司和公民的义务,那么我们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要怎么做呢,有什么样的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没给员工交社保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一、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既包括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也应包括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实践中主要是,用人单位拒不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当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是否可以行使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这里应分区间进行讨论:
第一个区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劳动法》并未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劳动法》只是在该法第32条第3款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里的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是否包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里的劳动条件,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约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35条的规定实际也印证了笔者的观点,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二个区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取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公司没交社保把公司告到劳动局对自己有影响吗?
理论上对你个人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国家毕竟还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如果存在违规行动,举报后一定会获得相应补偿。
不过换一个角度理解这个问题,一般公司HR在招聘时都会刻意的避免遇到“刺头”,如果了解到你曾经把上一个雇主“告到劳动局”,如果这家公司依然不是那么的正规,那么可能就不会录用你。
这种情况,如果你是在一线城市,基本不用过多担心,毕竟社会太大了。如果是在三四线城市,还是需要考虑一下未来的职业选择与现有的公司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毕竟圈子小了。
除非你不想干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啊,记得保留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但其实社保局没什么执法权,他最多帮你催催,维权道路漫长很可能还没用,
我之前因为公司社保欠费造成我账户欠费问题,税务、医保、社保电话打烂了都没找到解决办法,后来打了12345,
社保局回电话给我态度拽的`一批,问题也没解决。只想说这种事情他们懒得管你,是难办脸难看,你要是欠税试试看就不一样了
没有买社保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
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交社保到劳动局的后果是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拒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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